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等文件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挖掘和选拔我校具有影响力的学生和学生团体,鼓励学生彰显个性、发挥特长,在广大学生中树典型、重特色、学优秀,有效地激发学生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积极打造和谐校园,推进校园文化的内涵发展。学校决定开展郑州财经学院第七届“校园卓越学子”评选表彰活动。
参评标准
(一)“校园卓越学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绩优秀,意志坚强,自立自强,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在广大学生中赞誉度高。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并取得以下备选成绩之一:1.热爱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并取得优异成绩;2.积极参与大学生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并取得显著创业成果;3.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热心公益等服务社会活动,在志愿抗疫、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4.担任学校、学院、班级等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业绩得到广泛认可;5.文体特长出众,取得相关校、市、省级以上奖励;6.其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
(二)“校园卓越团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校有关学生组织、学生团队的管理制度,有优秀的团队文化,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1.学生团体在自身团队建设方面特色鲜明,制度完善;2.团体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团体活动丰富多彩;3.在相应的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或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4.在其他领域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评选时间
2021年4月—2021年6月
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
评选出“校园卓越学子”及“校园卓越团队”共50名。
(二)奖励:
“校园卓越学子”每人颁发奖杯、证书,并奖励10000元;“校园卓越团队”颁发团队奖杯、证书,并奖励团队10000元。
申报方式
“校园卓越学子”申请人可由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推荐,也可选择个人自荐方式。申请人需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1),申请团队需填写团队申报表(附件2),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包括申报表2份、事迹材料和佐证材料1份,在4月9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资料报送到办公室C-403。